再来看一下时间线,20:05汤姆前往超市,距离超市约2公里,20:24到达超市,从家到超市用了19分钟,而汤姆从超市回到家也只用了24分钟,前后仅相差五分钟,从超市到死者家约5公里,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到达案发现场并杀人显然不太现实,故排除。
威尔(秘书):
以上是威尔的作案动机,根据这段聊天记录可知亨利是导致威尔父亲被害的凶手
威尔在亨利身边收集了近年来不法交易的证据,他有了这些证据,完全可以将亨利送进局子里,没有杀害他的必要,杀害亨利反而白费了这些不法交易的证据。
七点左右凶手已经到达亨利家中,而威尔19:01才刚出公司,时间线不符,故排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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